执破融合
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出台《湘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破融合常态化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推进执行工作与破产审判深度融合,合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湘潭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破融合常态化机制的工作意见》共14条,注重执行和破产程序中两种办案思维的相互融合,尤其是执行案件办理应警惕不当执行造成的破产风险,破产审判则既要精准助力僵尸被执行企业有序出清,又要及时挽救尚有经济发展价值的被执行企业。机制决定,由民二庭2名法官与执行局1名移送执转破案件的法官共同组成执破融合审判团队,对执转破案件进行专业化审查,对今年以来该院破产审判团队提前介入执转破案件筛选的实践做法进行了确认,并强调执行涉企被执行人案件时应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目前,湘潭县法院已成功受理3件执转破案件,破产审判进入崭新的车道。执破融合机制的正式运行,将大力推动湘潭县人民法院更高质量办理执转破案件,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作出贡献。